景德镇市林科所狠抓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3月27日召开的全国森林(草原)防火电话电视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有效制止野外用火及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景德镇市林科所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等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和会议精神,全力以赴,切实做好了各项预防工作,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切实保护我市的森林资源。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强化责任,严格管理。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该所充分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把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周密部署,严格管理:各科室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地段、片区,确保森林防火无死角、无盲区,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是加强重点防范、严防死守。清明节日期间,该所全体职工严格按照市林业局清明期间林业干部职工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放弃归宗祭祖,全部上岗值勤,在进山路口增设检查岗或检查哨,对游人入山和群众上山上坟祭奠的,要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集中焚烧,专人看守,确保人走火灭。
三、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宣传森林防火规章制度,普及防扑火知识,倡导文明祭祀,鼓励、引导大家通过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
四、加强值班和火情报告。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信息畅通,坚持重要火情随时报告、及时处置。